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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條說明
1、合同糾紛的解決:根據(jù)《*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(2021年1月1日起施行),解決合同糾紛有四種方式。一是通過談判解決問題,這是較好的辦法;二是有關部門要通過調解的方式幫助解決問題;*三,應該通過仲裁來解決;四是運用訴訟方式,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尋求糾紛的解決?!?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(2021年1月1日實施)*10條規(guī)定,民事糾紛應當依法處理;法律沒有規(guī)定的,可以適用海關,但不得違反社會秩序和
通過下列途徑解決:一、協(xié)商。它是因債務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債務,經與債權人協(xié)商,由債權人做出讓步,同意延期償還并免除債務人違約責任的一種方法。二、調解。因債務人的原因不能約期履行債務而又不能與債權人協(xié)商一致時,經由中間人調停,促成雙方當事人諒解,達成新的協(xié)議。三、仲裁。雙方當事人將爭議交給共同信任并無直接利害關系的*三者或專業(yè)仲裁機構做出裁決,雙方有義務履行的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。四、訴訟。雙方當事
訴訟就是通常所說的打官司,是通過國家審判機關解決爭議的過程。我國有三部訴訟法,分別是民事訴訟法、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,相應的,訴訟也分為民事訴訟、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。 顯然,非訴訟是指使用訴訟以外的方法來解決糾紛,如仲裁、調解等。對于律師來說,非訴訟業(yè)務主要由咨詢、代書服務、專項法律服務和法律顧問服務及其他服務組成。訴訟與非訴訟的主要區(qū)別,就是是否通過打官司解決問題。但非訴訟與訴訟相比,非訴具有
在勞動爭議案件中,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**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,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。若勞動合同系由他人代勞動者簽訂,雙倍工資是否需要支付?筆者通過典型案件,從勞動合同能否由他人代簽、表見代理、雙倍工資罰則的立法理念等方面,對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的效力認定問題進行闡釋。?2013年4月15日,郭某入職某餐飲公司從事保潔工作,當月24日郭某在工作中受傷,被診斷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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